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8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股东孙洁晓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孙洁晓先生因与微弘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剩余15,535,005股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
经确认,上述纠纷案件原共冻结孙洁晓先生26,535,005股公司股份,其中:1,100万股公司股份因微弘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而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剩余被法院冻结的股份已于近日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股 份数量(股) | 累计被标 记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孙洁晓 | 303,560,000 | 26.91% | 0 | 0 | 0 | 0 |
袁静 | 31,000,003 | 2.75% | 0 | 0 | 0% | 0% |
合计 | 334,560,003 | 29.66% | 0 | 0 | 0% | 0% |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静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334,560,003股,其中:质押股份数为 319,024,99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95.36%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未有被冻结股份。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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