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嘉环科技(603206):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锐丰小天才 宏观经济 2023-08-26 96229
原标题:嘉环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报]嘉环科技(603206):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06 公司简称:嘉环科技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嘉环科技 603206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任红军 乔继虎
电话 025-84804818-891 025-84804818-891
办公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10幢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10 幢
电子信箱 IR@bestlink.com.cn IR@bestlink.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4,908,040,059.90 4,521,489,630.53 8.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2,095,743,977.59 2,084,266,361.55 0.5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881,346,367.81 1,639,230,413.09 14.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79,553,324.78 77,811,742.09 2.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68,213,142.02 68,670,837.47 -0.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652,542,819.45 -531,025,479.87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3.77 6.06 减少2.2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26 0.31 -16.13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26 0.31 -16.13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3,24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 质 持股比 例(%)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宗琰 境内自 然人 29.60 90,329,450 90,329,450 0
秦卫忠 境内自 然人 29.59 90,309,450 90,309,450 0
南京环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其他 6.34 19,361,100 19,361,100 0
南京元奕和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其他 2.95 9,000,000 9,000,000 0
南京昌晟兴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其他 2.95 9,000,000 9,000,000 0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79 5,449,994 0 0
安徽信安基石产业升级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79 5,449,994 0 0
汪燕 境内自 然人 0.39 1,191,754 0 0
冷忠华 境内自 然人 0.36 1,090,800 0 0
罗卫 境内自 然人 0.28 863,300 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在上述股东中,宗琰、秦卫忠、南京环智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元奕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南京昌晟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为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安徽信安基石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一 致行动或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 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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