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早上8点,永悦科技(603879)发“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称,鉴于本次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双方经多次协商后一致同意于2013年9月14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自《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这份公告也有疑似错误之处,即“2013年9月14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这个时间究竟是永悦科技的笔误,还是十年前就解除了合同?
与此同时,因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悦科技、董事长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消息一出,永悦科技9月18日开盘即跌停。
在永悦科技的股吧里,网友们对此议论纷纷,有人表示,“签假合同拉升股票套现后解除合约?现在的上市公司真会玩”,也有人表示“上市公司为达目的可以这样玩弄股民吗?”
从化工跨界到无人机
永悦科技官网介绍,公司自2011年成立以来,专注于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化工企业。2017年6月14日,永悦科技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公司实控人及董事长是陈翔。
上市之后,永悦科技的业绩连年下降。
Wind数据显示,2017-2022年,永悦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59亿元、6.08亿元、4.29亿元、4.06亿元、3.96亿元和2.9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4亿元、0.37亿元、0.24亿元、0.06亿元、0.06亿元和-0.40亿元。
在2021年年报中,永悦科技就表示,“2022年为了解决公司面临的发展空间不足、产业单一等问题,提升市场竞争力,引入高端人才,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根据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公司在江苏省盐城市设立全资子公司,致力无人机、无人车、智能机器人等技术的研发与生产。”
2022年初,永悦科技成立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开始布局无人机、无人科技等技术的研发与生产,形成了不饱和聚酯树脂和无人机业务两大版块业务。
“公司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在不饱和聚酯树脂主业的基础上,往无人机行业领域拓展。”永悦科技在2022年年报中表示,公司寄望向无人科技产业方向进行拓展和探寻,希望透过延伸向新兴科技产业发展,统筹谋划产业布局,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和发展动能,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2年,永悦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96亿元,同比下降25.21%;实现归母净利润约-0.40亿元,同比下降717.66%。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被寄予厚望的“智能无人飞行器”产品在2022年仅实现营业收入约5.49万元,毛利率30.63%。
被取消的3亿元大单
2023年上半年,永悦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46亿元,同比增长11.25%;实现归母净利润-1752.47万元。
在8月28日,永悦科技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永悦)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舆畅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总金额3亿元的《销售合同》,所涉及合同标的为5000台无人机。
其无人机产品为盐城永悦X40C(40L),配置除包括整机外,还有遥控器、手持测绘器、智能电池(2块)等,单台价格为6万元。
根据“盐城永悦”官网介绍,盐城永悦X40C是一款大载重播种喷洒无人机,适宜小麦、水稻、油菜、毛豆等高密度农作物,“是专为撒肥而生的‘耐用王’,是高效播撒的‘实力选手’。”
河南省政府官网发布的消息,平舆县于2020年2月底才退出贫困县的行列。对于一个刚脱贫不久的县城来说,花3亿元购买无人机的做法引发广泛关注。
证券时报・e公司,8月28日,平舆畅达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涛向记者表示,平舆畅达是机场(平奥通用机场)的运营管理公司,机场运营需要用到这些无人机。
对于选择盐城永悦的无人机产品,周涛表示这是县里的决定,“现在只是一个意向协议,还没全部定下来。”
据封面新闻,8月31日,平舆县交通运输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关注到该情况。购买无人机的行为具体由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权操作,跟交通运输局无关。对于该公司购买无人机的用途,该工作人员称,“肯定是后续建机场的时候使用吧”。
就在市场关注后没多久,9月18日早,永悦科技突然发布公告称,盐城永悦与平舆畅达公司签订3亿元5000台无人机《销售合同》的同时,双方还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
其中,双方约定平舆畅达公司“收到《销售合同》项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购买无人机货款总价的20%,即6000万元。”
永悦科技表示,鉴于本次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双方经多次协商后一致同意于2013年9月14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自《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董事长被下发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的那份《补充协议》并没有及时披露。
江苏证监局发行,上述《补充协议》,永悦科技既未在2023年8月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23年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翔未能勤勉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四条的规定。
因此,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悦科技、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一提的是,永悦科技在上个月刚刚收到过江苏证监局的一次警示函,吃罚的是陈翔及财务总监兼董秘朱水宝。
经查,江苏华英系永悦科技控股股东,持有6216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2023年1月8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股份进行司法冻结,该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长陈翔2023年2月6日知悉上述事项,但公司直至2023年4月26日才进行披露。
资料显示,陈翔,1979年05月出生,金融学MBA。2015年11月-2017年5月,任鸿华融资租赁(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目前,陈翔是永悦科技的实控人及董事长。
尽管永悦科技表示,原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的日常经营合同,原合同解除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目前原合同尚未正式执行,原合同的解除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但是,该消息一出,9月18日早盘,永悦科技直接以跌停开盘,股价跌至6.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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