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摘牌达环: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835596 证券简称:摘牌达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三次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摘牌达环”或“公
司”)于2023年9月8日收到《关于作出终止中山银利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349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已满5个交易日,且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
司提交复核申请,于2023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
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23年4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浙01破
136号之二号民事裁定书,宣告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被裁定破产的公告》(公告
号2023-011)。
2023年9月5日破产管理人取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
《公司登记通知书》,显示公司提交的注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予以登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披露《关
于完成公司注销的公告》(公告号2023-025)。
二、 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的具体安排
公司股票自2023年9月25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
理期为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10月17日终止挂牌。股
票恢复交易期间,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达环”,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
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
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
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超过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四、 挂牌公司及主办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王律师
联系电话:13185080287
邮箱:wangqinmei@grandall.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b区2号楼
(二)券商联系人:持续督导员
联系电话:0571-86950252
邮箱:liangl@ctsec.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
五、 其他说明
无。
六、 备查文件
《关于作出终止中山银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
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349 号)
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835596 证券简称:摘牌达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三次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摘牌达环”或“公
司”)于2023年9月8日收到《关于作出终止中山银利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349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已满5个交易日,且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
司提交复核申请,于2023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
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23年4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浙01破
136号之二号民事裁定书,宣告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被裁定破产的公告》(公告
号2023-011)。
2023年9月5日破产管理人取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
《公司登记通知书》,显示公司提交的注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予以登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披露《关
于完成公司注销的公告》(公告号2023-025)。
二、 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的具体安排
公司股票自2023年9月25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
理期为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10月17日终止挂牌。股
票恢复交易期间,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达环”,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
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
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
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超过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四、 挂牌公司及主办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王律师
联系电话:13185080287
邮箱:wangqinmei@grandall.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b区2号楼
(二)券商联系人:持续督导员
联系电话:0571-86950252
邮箱:liangl@ctsec.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
五、 其他说明
无。
六、 备查文件
《关于作出终止中山银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
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349 号)
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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