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601208):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增资暨关联交易

锐丰小天才 宏观经济 2023-10-18 95235
原标题: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东材科技(601208):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增资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8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艾蒙特”或“标的公司”)
? 增资金额: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海南艾蒙特润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艾蒙特”)分别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 11,165.00万元、2,695.00万元、770.00万元、77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进行增资,每 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 1.10元,新增注册资本 14,000.00万元,剩余1,4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山东艾蒙特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山东艾蒙特的控股股东。

?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曾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过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36,582.35万元(本息合计数)。鉴于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未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同比例的借款,前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详见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1、山东艾蒙特存在未来经营业绩不确定的风险、项目建设和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2、本次增资事项,待增资方共同签署《增资协议》后方可实施,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海南艾蒙特共同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进行增资,每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10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11,165.00万元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10,150.00万元,剩余1,01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山东润达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2,695.00万元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2,450.00万元,剩余24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李长彬先生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770.00万元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700.00万元,剩余7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海南艾蒙特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770.00万元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700.00万元,剩余7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艾蒙特的注册资本从36,000.00万元增加至50,000.00万元,公司对山东艾蒙特的直接持股比例仍为72.50%,并通过海南艾蒙特间接控制其5.00%股权,仍为山东艾蒙特的控股股东。

山东润达是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特 17.5%股权,属于“直接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李长彬先生为山东润达的实际控制人,属于“间接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及一贯性原则,认定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故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169548434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长彬
注册地:莱芜高新区旺福山路009号
经营范围:酚醛树脂、环氧树脂的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润达总资产为347,928,942.6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61,162,557.74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6,304,246.87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4,496.24元。目前山东润达的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李长彬
李长彬,男,中国国籍,住所为济南市莱芜区汶河大道118号。

最近三年任职情况:任山东润达的董事长并持有其66.47%的股权,是山东润达的实际控制人;任山东艾蒙特副董事长;任山东东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莱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监事并持有其2.14%的股权;任济南汇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54.89%的份额,该合伙企业是山东润达的员工持股平台,核心业务为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三)海南艾蒙特润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海南艾蒙特润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南11号楼9区21-09-03号 成立日期:2021年9月6日
合伙期限:长期
执行事务合伙人:艾蒙特成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资料
公司名称: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3R89K37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李刚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胜利路19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许可项目:有毒化学品进出口。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艾蒙特的资产总额为1,227,443,964.58元,负债总额为864,057,395.60元,净资产额为363,386,568.98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4,636,925.15元,实现净利润6,563,680.64元。

截止2023年7月31日(经审计),山东艾蒙特的资产总额为1,332,521,183.06元,负债总额为1,000,387,068.69元,净资产额为332,134,114.37元。2023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264,160,213.59元,实现净利润-35,563,725.18元。

(三)股权结构
1、标的公司增资前的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100 72.50
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6,300 17.50
李长彬 1,800 5.00
海南艾蒙特润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800 5.00
合 计 36,000 100.00
2、标的公司增资后的股权情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250 72.50
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8,750 17.50
李长彬 2,500 5.00
海南艾蒙特润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500 5.00
合 计 50,000 100.00
(四)其他说明
山东艾蒙特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亦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其他事项。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前,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艾蒙特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1-7月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510C027121号)。审计结果为:截止2023年7月31日,山东艾蒙特的资产总额为133,252.12万元,负债总额为100,038.71万元,净资产额为33,213.41万元。

公司另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以2023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川评报字【2023】第150号)。评估结果为:山东艾蒙特净资产账面值为33,213.41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9,700.00万元,评估增值6,486.59万元,增值率19.53%。

根据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结果,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增资交易适用的标的估值为39,600.00万元,每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10元整。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海南艾蒙特对山东艾蒙特进行共同增资,是为了满足山东艾蒙特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融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电子材料板块的产业链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山东艾蒙特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其控股股东,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增资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海南艾蒙特共同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进行增资,每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10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海南艾蒙特对山东艾蒙特进行共同增资,增资方式及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与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海南艾蒙特对山东艾蒙特进行共同增资,每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10元,增资方式及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与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海南艾蒙特对山东艾蒙特进行共同增资,是为了满足山东艾蒙特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融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电子材料板块的产业链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山东艾蒙特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其控股股东,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增资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与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海南艾蒙特对山东艾蒙特进行共同增资,是为了满足山东艾蒙特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融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电子材料板块的产业链布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山东艾蒙特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其控股股东,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增资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考实际提款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按月计息、按季付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的余额为人民币36,582.35万元(本息合计数),未超过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批额度。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7、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1-7月审计报告》
8、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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